标  题: 高县水利局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4619 成文日期: 2021-05-13
文  号: 高水利〔2021〕108号 发布机构: 高县水利局
文件种类: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村镇供水工程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4月2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 台财经频道在《经济半小时》栏目中,报道了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省、市各级均要求立即开展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清理和隐患整改。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宜宾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川水函2021663号、宜水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高府办发20215号)和县脱贫攻坚办《关于印发高县防止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高脱贫组办202113号)等工作要求,为巩固全县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作成果,全面推行和落实好全县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对饮水安全工程未覆盖区域和常旱区域饮水问题再排查。

(二)全面开展各类村镇供水工程现状清理,对供水工程、设施、设备作清理、排查和分类登记,摸清供水家底。并围绕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项考核全面达标的目标,不断补齐全县村镇供水工程的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短板。

(三)建立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监测机制。以供水工程为单元,以镇为单位,及时反馈供水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畅通群众反馈问题信息渠道,建立常态化动态监测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饮水安全问题再摸排

对照现行脱贫户饮水安全标准,对从未实施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常旱区再排查,特别对水源保障率低、季节性缺水和水质反复等问题再调查和收集。

(二)全面开展各类村镇供水工程现状清理

1.清理范围:一是全县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0人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20人至100人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20人以下的分散供水工程,不论工程的投资渠道和权属情况均全面清理;新建尚未验收移交的工程暂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二是对分散供水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重点了解运行情况,对工程总数、类型、供水人口作统计,对存在问题的工程作登记;三是对1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需逐个开展清理登记,并填写调查表格。

2.集中供水工程清理重点:一是全面摸清各村镇供水工程家底。对以下情况需重点调查统计:工程权属、供水设施设备、主要供水管网、运行管理、水源和水质、水价和水费征收、成本和效益等;二是通过对运行管理单位和供水户代表等的走访和意见调查,收集存在的问题,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意愿;三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对供水问题实行“问题台账清单式”销号管理;四是供水规模2000人以上的工程,需要延伸督促工程所有权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工程各类供水资产分类清理和登记;输配水主管和主要支管分步图(需分段注明管道类型、管径、压力等级、长度、闸阀配水井等);水源地保护措施情况和备用水源情况等。

(三)围绕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目标,补齐工程短板

1.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高府办发〔20215号文件安排,将以《四川省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为评价标准,以镇为单位、以水厂为单元,全面推进全县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从2021年起,每年5月和11月分别两次对全县供水规模100人以上的各类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作评价,以水厂全面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为目标。

2.工作重点

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各供水管理单位要督促供水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对照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标准开展好供水工程自查;二是对各工程存在的工程设施类问题、运行管理类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后建立问题台账,并针对问题建立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围绕工程补短板要求,对各工程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对工程设施方面的问题尽量通过实施人饮三年大会战等项目解决。对运行管理的问题要对照规范要求,认真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方面开展整改和逐项落实,并要达到规范化水厂考核合格及以上要求。

(四)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监测机制,落实整改

1.总体要求和目标

充分认识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把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增强担当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底线。

2.工作重点

一是迅速开展饮水问题再排查。要按照现行脱贫标准,以边缘户、散居户、易返贫户为重点人群,以重点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为重点项目,深入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问题再摸排,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检查人员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健全问题整改责任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建立饮水问题动态监测长效机制。要及时更新完善各集中供水厂“三个责任人”名单,畅通供水单位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处置农村供水矛盾纠纷。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三、工作成果报送

(一)开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调查,并按照规范化管理目标开展问题排查,按照“一厂一策”方式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相关成果形成后,由检查人员填报“2021年高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概况和问题排查一厂一策表”(附表1)。

(二)以镇为单位,按照现行脱贫标准,对辖区内供水问题作再复核和排查,对出现供水问题的人口、解决措施和供水改造等情况作调查后,由检查人员填报2021年高县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监测情况统计表”(附表2)。

(三)对供水规模2000人以上的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延伸督促完善的工作, 由各镇牵头落实,下步将接受上级的专项考核检查。  

(四)报送要求:2项统计表于524日前由各镇报送纸质版(盖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赵茂春,电话0831-5572037,qq邮箱:35630179。逾期视为无问题反馈。


附件:1.2021年高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概况和问题排查“一厂一策”表

    2. 2021年高县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监测情况统计表



高县水利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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