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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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1244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文 号: | 高府办发〔2024〕5号 | 发布机构: |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种类: | 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部门申报情况,现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3项决策事项纳入高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目录》公布之后,需调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公布,并执行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时限或者有效期,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附件: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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