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3-09487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文 号: | 高府函〔2023〕228号 | 发布机构: | 高县人民政府 |
文件种类: | 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非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经研究,决定将胜天镇安和村泗合院、可久镇进步村吴家罄碉楼、庆岭镇桥坎社区刘家大院等10处建筑列为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将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做好历史建筑的组织协调、保护管理、挂牌建档等工作
附件: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