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9487 成文日期: 2023-12-22
文  号: 高府函〔2023〕228号 发布机构: 高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非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经研究,决定将胜天镇安和村泗合院、可久镇进步村吴家罄碉楼、庆岭镇桥坎社区刘家大院等10处建筑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将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做好历史建筑的组织协调、保护管理、挂牌建档等工作

附件: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高县人民政府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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