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资产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高公共〔2024〕33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政府性投资领导小组审签,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资产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10-511525-04-01-137248)。
二、项目业主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6层建筑面积约3639.65㎡房屋维修改造。
四、建设地点
高县庆符镇。
五、 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433.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 建设时间
3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资产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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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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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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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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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