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请高县庆符镇卫生院精神障碍社区
康复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高卫〔2024〕4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政府性投资领导小组审签,原则同意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庆符镇卫生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
(2410-511525-04-01-221331)
二、项目业主
高县庆符镇卫生院。
三、项目内容
改建自理能力训练室、职业病康复区、心理辅导室、药物维 持门诊、阅读室、综合运动室约400㎡,含贴砖、墙面刷漆、水电安装、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建设地点
高县庆符镇。
五、 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 建设时间
2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手续。 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此文件有效期两年。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高县庆符镇卫生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总投资 |
20 | |
一 |
工程费用 |
18.3 |
(一) |
管道铺设及附属工程 |
1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7.3 |
(三) |
临时工程 |
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0.8 |
(四)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 |
(五)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0 |
(六) |
其他 |
0.9 |
三 |
预备费用 |
0 |
(一) |
基本预备费用 |
0 |
四 |
土地使用费 |
0 |
(一) |
安置补偿费 |
0 |